- 婚礼录像缺失 婚庆公司赔偿
- 所属栏目:维权投诉 添加时间:2008-01-15 12:05:35
- 结婚是每个人一生中的大事,婚庆录像更是具有特别纪念意义的影像资料。正是因为自己婚礼上的录像不全,梅小姐将市内某形象设计婚庆公司告上法庭要求赔偿。
今年春天,梅小姐与某形象设计婚庆公司签订了婚庆服务合同。双方约定,婚庆公司为梅小姐5月的结婚庆典提供系列服务,包括结婚录像,并制作DVD光盘,费用共计人民币3680元,其中婚礼录像及制作光盘服务费为人民币200元。结婚当天,婚庆公司委派摄影人员为梅小姐拍摄了结婚庆典的全过程,但在后期制作时发现,录像里没有迎亲及婚礼入场的内容。协调未果下,梅小姐将婚庆公司告上了法庭,要求婚庆公司退还录像服务费200元,并赔偿其精神损失费2万元。
婚庆公司表示,工作室与梅小姐确有婚庆服务协议,但录像服务已全权委托给录像师,200元的录像服务费我工作室只收制作光盘的成本费50元,另150元都给了录像师,因此要求录像师承担相应责任。同时参照已收取的服务费和已完成的绝大部分服务,以及锦州地区的生活消费水平等因素,认为梅小姐的要求明显过高。
古塔区人民法院在审理后认为,婚庆公司所摄制的录像中并没有迎亲和婚礼中的部分内容,已构成违约,同时给梅小姐带来一定的精神损害。最后法院判决婚庆公司退还梅小姐加工制作费人民币200元,并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人民币6000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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